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经[201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农经处(站、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拟于8月上中旬在新疆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2008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总结上半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年底前有关工作;
(三)讨论《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同志1-2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县(市)1人。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总结土地流转工作。2008年农业部枣庄会议后,各地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了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总结基层做法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准确反映有关工作进展。各地要全面总结上半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准确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土地承包仲裁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把各项工作部署抓紧抓实。
(三)按时报送工作总结材料。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上半年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一并于7月20日前报送我部经管司。
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于7月25日前将会议报名表报我部经管司和新疆自治区经管局。
农业部经管司经营体制处联系人:吴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