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三十条 组委会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进行表扬鼓励。
第三十一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学校取消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的处罚。
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
第三十四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第三十五条 www.tiaozhanbei.net为“挑战杯”竞赛专用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高校共同建设。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3:
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帮助参赛同学更好地围绕时代发展主题、社会变革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开展参赛作品选题制作,特请有关专家拟定了本参考题目。
总体要求:鼓励参赛同学认真学习理论,深入社会实际,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学习新经验,参加新实践,了解社会,亲近群众,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创新认识,拓展视野,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把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培养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和科学严谨的精神,锻炼运用科学理论来洞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本届组委会不接受没有列为竞赛学科的作品参赛。
哲学类
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独立自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
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典型调查
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
5.改革开放伟大历史作用的典型调查
6.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调查
7.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和经验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