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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召开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召开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外专发[20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

  经批准,国家外国专家局与深圳市人民政府拟于2011年11月4日至5日在深圳召开2011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内容

  大会包括展览洽谈、深圳论坛、专业会议、高端招聘四个部分。

  (一)展览洽谈

  1.大会十周年回顾影展。设置大会十周年回顾影展专区,利用照片、图表、文字,全面展示大会举办十年来,为服务我国引智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2.外国经济技术类专家组织展区。设展方为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国外经济技术类专家组织。

  3.外国科教文卫类专家组织展区。设展方为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科教文卫类专家组织。

  4.国(境)外培训机构展区。设展方为获国家外国专家局颁发《具有组织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境外培训的机构资格认定书》的国(境)外培训机构。

  5.海外高层次人才机构展区。设展方为海外高层次人才专业机构、创新基地、专家组织等。东盟国家联合展团、日本机构展团、韩国首尔展团到会参展。

  6.引智成果及国内项目需求展区。设展方为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集团公司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引智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引智单位等,特别设置“智力西进”展区。

  7.港澳台机构展区。设展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著名企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专家组织等。

  8.海外留学人员展区。设展方包括全国各地留学生创业园、留学生企业、海外留学生社团和寻求高端留学人才的各地政府主管部门、企业等。

  9.海内外高校及教育机构展区。设展方包括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111”计划的高等院校、国外知名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各国驻华使馆相关教育职能部门。

  10.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猎头公司展区。设展方包括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组织、外包服务机构、人才测评机构、管理咨询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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