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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企业同发展”活动的通知


  3.开展一次建言献策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业务流程,积极开展“我为企业献一策”活动,帮助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岗位培训、导师带徒、技能比武、“五小”成果、劳动竞赛、创新创效等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提高技能水平,培养合格的青年员工队伍。

  4.开展一次文体娱乐活动。结合企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通过开展体育竞赛、文艺汇演、交友联谊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增强团员青年之间的联系,帮助团员青年缓解工作压力、增进沟通交流、促进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人文关怀氛围,建设和谐的企业文化。

  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围绕以上活动内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计活动载体,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积极深化活动内容,完善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活动时要通过举团旗、带团徽、唱团歌等有形载体,不断增强团员青年的团员意识和组织归属感。

  四、有关要求

  1.建立联系,加强培训。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与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联系,理顺组织管理关系,帮助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规范内部建设。要通过专题讲座、现场交流等方式,对非公有制企业新任职团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团的业务,开展团的工作。

  2.精心部署,务实推进。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设计普遍性强、参与面广的活动载体,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整体活跃。要深入企业、靠前指导,着力推动形势宣讲报告会和党团课教育活动,抓实非公有制企业新任职团干部培训工作。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结合企业实际,精心组织,务实推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活力和生命力。

  3.讲求实效,加强宣传。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要把促进企业发展和服务青年成长有机结合起来,活动要贴近企业实际、贴近青年需求,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报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各省级团委城市部门要总结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

  联 系 人:董文斌
  联系电话:010-85212081 85212818
  传真电话:010-8521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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