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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1]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是全团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作启动以来,深受企业和青年欢迎,取得了较好的人才效应和社会效应。现就进一步做好2011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见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1.加强见习基地管理。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质量为先、管理为本”的原则,着力加强对已建见习基地的管理工作,努力建成一批运行稳定、管理规范、见习岗位匹配度高的高质量见习基地。要加强与见习基地的联系,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政策的衔接,积极协调解决见习基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已建见习基地在协议签订、见习方案制定、岗前培训、见习条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运行规范、接纳见习青年较多的见习基地进行表彰;对使用效率不高、管理不规范的见习基地,责令整改直至予以摘牌。5月20日前,各级团组织要对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认真梳理,并在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网站上更新相关信息。

  2.加强见习青年管理服务。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见习青年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切实帮助见习青年在见习中提高技能水平、增长社会阅历,进而增强对共青团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配合见习基地引导见习青年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岗位见习,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激励约束机制。

  二、切实做好见习岗位对接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岗位对接活动,探索有效对接模式,为青年上岗见习提供经常性、便利化服务。

  1.科学合理设置见习岗位。各级团组织要把握企业需要与青年需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主要行业分布情况和人才结构,积极组织见习基地提供与青年专业或兴趣相匹配的见习岗位,有效增强青年参与见习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岗位质量和对接成功率。

  2.经常和集中开展对接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流动、需求和见习的时间规律,既要注重经常性开展对接活动,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集中力量开展岗位对接活动。今年5至8月份,全团要结合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并通过“见习基地进校园”、“见习基地进技能培训机构”、“见习基地进人才市场”等有效形式,组织广大青年特别是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上岗见习,切实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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