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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图3(略)

  二是从区域分布看,截至2010年底,东部11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3208.39亿元,占49.65%;中部8个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716.35亿元,占23.06%;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250.17亿元,占27.29%(见图4)。
  图4(略)

  三是从举借主体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的分别为49710.68亿元和24975.59亿元,占比共计69.69%(详见表3和图5)。
  表3 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借主体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举债主体类别

三类债务合计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其他相关债务

债务额

比重

债务额

比重

债务额

比重

债务额

比重

融资平台公司

49710.68

46.38%

31375.29

46.75%

8143.71

34.85%

10191.68

61.04%

地方政府部门

和机构

24975.59

23.31%

15817.92

23.57%

9157.67

39.19%

0.00

0.00%

经费补助事业

单位

17190.25

16.04%

11234.19

16.74%

1551.87

6.64%

4404.19

26.38%

公用事业单位

2498.28

2.33%

1097.20

1.63%

304.74

1.30%

1096.34

6.57%

其他单位

12800.11

11.94%

7584.91

11.31%

4211.75

18.02%

1003.45

6.01%

合计

107174.91

100.00%

67109.51

100.00%

23369.74

100.00%

16695.6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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