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农办医〔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
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自 2004年 11月 1日实施以来,对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
《条例》有关规定,总结、分析
《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研究全面加强兽药监管的措施,我部决定组织开展
《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
《条例》总体执行情况。
(二)各省份配套规章制定情况,特别是近年来兽药监管制度创新有关情况。
(三)省地县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基本情况。2010年以来,违反
《条例》案件查处情况,尤其是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四)贯彻实施
《条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重点分析
《条例》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内部条文间的衔接性,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问题,提出完善
《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需调研的问题。
二、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管理部门为主进行。我部将选择有代表性的省份适时进行实地调研。
三、调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