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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乳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1)腋窝淋巴结清扫或前哨淋巴结活检阴性,或腋窝淋巴结转移1-3个但腋窝清扫彻底(腋窝淋巴结检出数10个),且不含有其它复发的高危因素的患者,照射靶区为患侧乳腺。
  2)腋窝淋巴结转移大于等于 4个,照射靶区需包括患侧乳腺、锁骨上/下淋巴引流区。
  3)腋窝淋巴结转移1-3个但含有其他高危复发因素,如年龄小于等于40岁,激素受体阴性,淋巴结清扫数目不完整或转移比例大于20%,Her-2/neu过表达等,照射靶区需包括患侧乳腺,和(或)锁骨上/下淋巴引流区。
  4)腋窝未作解剖或前哨淋巴结阳性而未做腋窝淋巴结清扫者,照射靶区需包括患侧乳房,腋窝和锁骨上/下区域。
  (2)放射治疗靶区设计及计量
  1)常规放射治疗乳腺/胸壁野:采用内切野和外切野照射全乳腺。
  上界:锁骨头下缘,即第一肋骨下缘。
  下界:乳腺皮肤皱折下1-2cm
  内界:体中线
  外界:腋中线或腋后线
  照射剂量:6MV-X线,全乳DT 50 Gy/5周/25次,不加填充物或组织补偿物, 原发灶瘤床补量。
  原发灶瘤床补量:在模拟机下根据术中银夹标记定位或手术疤痕周围外放2-3 cm,用合适能量的电子线或X线小切线野。
  补量总剂量:DT 10-16 Gy/1-1.5周/5-8次。也可采用高剂量率近距离治疗技术进行瘤床补量。
  2)常规放射治疗锁骨上/腋顶野:
  上界:环甲膜水平。
  下界:与乳腺/胸壁野上界相接,即第一肋骨下缘水平。
  内界:体中线至胸骨切迹水平沿胸锁乳突肌的内缘。
  外界:肱骨头内缘。
  照射剂量:DT 50 Gy/5周/25次,可应用电子线和X线混合线照射,以减少肺尖的照射剂量,并与乳腺切线野衔接。
  3)调强适形放射治疗:需在CT图像上逐层勾划靶区和危及器官,以减少乳腺内照射剂量梯度,提高剂量均匀性,改善美容效果;降低正常组织如肺、心血管和对侧乳腺的照射剂量,降低近期和远期毒副作用。采用正向或逆向调强放射治疗计划设计(仍以内切野和外切野为主)。年轻、乳腺大的患者可能受益更大。CT扫描前要用铅丝标记全乳腺和手术疤痕,以辅助CT确定全乳腺照射和瘤床补量的靶区。
  2.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放射治疗。
  (1)适应证。对术后全身治疗包括化疗或/和内分泌治疗者, 具有下列高危因素之一, 需术后放射治疗:
  1)原发肿瘤最大直径大于等于5 cm,或肿瘤侵及乳腺皮肤、胸壁。
  2)腋淋巴结转移大于等于4个。
  3)T1、T2、淋巴结转移1-3个,包含某一项高危复发因素(年龄小于等于40岁,激素受体阴性,淋巴结清扫数目不完整或转移比例大于20%,Her-2/neu过表达等)的患者,可以考虑术后放射治疗。
  (2)放射治疗靶区及剂量。
  1)锁骨上/下野。
  上界:环甲膜水平。
  下界:与胸壁野上界相接,即第一肋骨下缘水平。
  内界:体中线至胸骨切迹水平沿胸锁乳突肌的内缘。
  外界:肱骨头内缘。
  照射剂量:DT 50 Gy/5周/25次,可应用电子线和X线混合线照射,以减少肺尖的照射剂量。
  2)胸壁野。
  上界:锁骨头下缘,即第一肋骨下缘。
  下界:对侧乳腺皮肤皱折下1-2 cm。
  内界:体中线。
  外界:腋中线或腋后线。
  照射剂量: 可采用X线或电子线照射,全胸壁DT 50 Gy/5周/25次。
  电子线照射时常规全胸壁垫补偿物DT20 Gy/2周/10次,以提高胸壁表面剂量。常规应用B超测定胸壁厚度, 并根据胸壁厚度调整填充物(组织补偿物)的厚度, 并确定所选用电子线的能量, 减少对肺组织和心脏大血管的照射剂量, 尽量避免放射性肺损伤。采用X线切线野照射时需给予胸壁补偿物以提高皮肤剂量。
  3)腋窝照射野。对未作腋窝淋巴结清扫,或腋窝淋巴结清扫不彻底者,需做腋窝照射。
  ①锁骨上和腋窝联合野。
  照射野范围: 锁骨上和腋窝区,与胸壁野衔接。
  照射剂量:6 MV-X线,锁骨上区DT 50 Gy/5周/25次。锁骨上区深度以皮下3 cm计算。腋窝深度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计算,欠缺的剂量采用腋后野补量至DT 50 Gy。
  ②腋后野。
  上界:锁骨下缘。
  下界:腋窝下界。
  内界:沿胸廓内侧缘。
  外界:肱骨头内缘。
  照射剂量:6 MV-X线,补量至DT 50 Gy。
  对于原发肿瘤位于内侧象限同时腋窝淋巴结有转移的患者可考虑内乳照射,但存在争议。常规定位的内乳野需包括第一至第三肋间,上界与锁骨上野衔接,内界过体中线0.5-1cm,宽度一般为5cm,原则上2/3及以上剂量需采用电子线以减少心脏的照射剂量。
  和二维治疗相比,基于CT定位的三维治疗计划可以显著提高靶区剂量均匀性,减少正常组织不必要的照射。对于特殊解剖患者的射野衔接具有优势。采用常规定位时,也建议在三维治疗计划系统上优化剂量参考点,选择楔形滤片角度,评估正常组织体积剂量,以更好地达到靶区剂量的完整覆盖,降低放射损伤。
  3.乳腺癌新辅助化疗后、改良根治术后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指征与未接收新辅助化疗相同。参考新辅助化疗前的初始分期。放射治疗技术和剂量同未接受新辅助化疗的改良根治术后放射治疗。
  对于有辅助化疗指征的患者,术后放射治疗应该在完成辅助化疗后开展;如果无辅助化疗指征,在切口愈合良好的前提下,术后8周内开始放射治疗。辅助赫塞汀治疗可以和术后放射治疗同期开展。放射治疗开始前,要确认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大于50%,同时避免内乳野照射,尽可能降低心脏的照射剂量,尤其是患侧为左侧。
  4.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局部区域复发的放射治疗。
  胸壁和锁骨上淋巴引流区是乳腺癌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复发最常见的部位。胸壁单个复发原则上手术切除肿瘤后进行放射治疗;若手术无法切除,应先进行放射治疗。既往未做过放射治疗的患者,放射治疗范围应包括全部胸壁和锁骨上/下区域。锁骨上复发的患者如既往未进行术后放射治疗,照射靶区需包括患侧全胸壁。如腋窝或内乳淋巴结无复发,无需预防性照射腋窝和内乳区。预防部位的放射治疗剂量为DT 50 Gy/5周/25次,复发部位缩野补量至DT 60-66 Gy/6-6.5周/30-33次。既往做过放射治疗的复发患者,必要时设小野局部照射。
  局部区域复发患者在治疗前需取得复发灶的细胞学或组织学诊断。
  (四)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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