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200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二期)及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二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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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200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二期)及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二期)将于 2011年7月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40”,证券简称为“新疆0902”;2009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41”,证券简称为“山东0902”;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042”,证券简称为“辽宁0902”;上述债券均是2009年7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9元。
二、本所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7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7月7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