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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cmegsb.cma.org.cn。申报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9月15日(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2012年1月16日)。

  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网上申报的同时,要求申报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如系远程项目,报送2012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5)〕。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和基地项目除外)。打印的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的部属单位及学术团体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等单位,上述单位按相关要求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保存,不再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报送。各级对项目进行审核时,如对项目内容做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则以调整或修改后的网上申报数据为准。

  二、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分别按学科和属地管理。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逐级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单位逐级向兵团卫生局申报;有关全国性学术团体可按学科向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和上述六个学会、协会对项目审定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等有关单位对项目审定并同意后,按相关要求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三、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四、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2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五、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六、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或备案不收费。
  七、本文件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评审部:

  地 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2号

  邮 编:100710
  联系人:马志泰、董允娣、冯秋阳
  联系电话:010-85158405、85158407、85158400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

  3.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4.2012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5.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申请代码: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二、三级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
  ⑴ 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 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 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 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北京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02    天津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3    上海市          31    重庆市
  04    河北省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05    山西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6    内蒙古自治区       34    北京医院
  07    辽宁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
  08    吉林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09    黑龙江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
  10    江苏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11    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2    安徽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
  13    福建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14    江西省          42    中华医学会
  15    山东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
  16    河南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
  17    湖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
  18    湖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
  19    广东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    中国医师协会
  21    海南省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
  22    四川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23    贵州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4    云南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
  25    西藏自治区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
  26    陕西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
  27    甘肃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28    青海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代码

学科名称

 

代码

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

 

06-

儿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

 

06-01-

儿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

 

06-02-

儿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

 

06-03-

新生儿科学

01-04-

病理学

 

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

01-05-

寄生虫学

 

07-

眼、耳鼻喉学科

01-06-

微生物学

 

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础机能

 

07-02-

眼科学

02-01-

生理学

 

08-

口腔医学学科

02-02-

生物化学

 

08-01-

口腔内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

 

08-02-

口腔外科学

02-04-

药理学

 

08-03-

口腔正畸学

02-05-

细胞生物学

 

08-04-

口腔修复学

02-06-

病生理学

 

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7-

免疫学

 

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

 

09-01-

放射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

 

09-02-

超声诊断学

03-01-

心血管病学

 

09-03-

放射肿瘤学

03-02-

呼吸病学

 

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3-

胃肠病学

 

10-

急诊学

03-04-

血液病学

 

11-

医学检验

03-05-

肾脏病学

 

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06-

内分泌学

 

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07-

神经内科学

 

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

 

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9-

精神卫生学

 

12-04-

卫生毒理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

 

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4-

临床外科学

 

12-06-

卫生检验学

04-01-

普通外科学

 

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

04-02-

心胸外科学

 

13-

药学

04-03-

烧伤外科学

 

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

04-04-

神经外科学

 

13-02-

药剂学

04-05-

泌尿外科学

 

13-03-

药物分析学

04-06-

显微外科学

 

13-04-

药事管理学

04-07-

骨外科学

 

13-05-

药学其他学科

04-08-

肿瘤外科学

 

14-

护理学

04-09-

颅脑外科学

 

14-01-

内科护理学

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

 

14-02-

外科护理学

04-11-

麻醉学

 

14-03-

妇产科护理学

04-12-

皮肤、性病学

 

14-04-

儿科护理学

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

 

14-05-

护理其他学科

05-

妇产科学

 

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05-01-

妇科学

 

15-01-

医学教育

05-02-

产科学

 

15-02-

卫生管理

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

 

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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