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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部分省区(单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部分省区(单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国粮办展〔2011〕103号)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区)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2011年以来粮食企业陆续发生4起安全生产事故,导致4人死亡,7人受伤,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在吉林省延吉市召开一次部分省区(单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

  2.分析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3.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安全生产事故;

  4.听取有关地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5.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典型经验;

  6.部署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7月6日报到,7日开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延边宾馆(延吉市延龙路168号,电话:0433-2241111)。

  三、参会人员

  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省(区)粮食局主管安全生产的局长及助手各1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助手各1人。

  请有关地区和单位于2011年7月4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联系人:李梁,电话:010-63906904、63906909(Fax),邮箱:cangchu@chinagrain.gov.cn。

  吉林省粮食局联系人:李先超,电话:13578989600。

  延边州粮食局联系人:王凤林,电话:13804485611。

  附 件:部分省区(单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部分省区(单位)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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