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专家手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
为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我司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要求,我司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专家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手册》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建设单位认真做好评审验收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崔咏梅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797 59957688
传 真:010-5995768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验收专家手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
(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
专
家
手
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目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细则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准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备查材料内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专家组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材料清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评审验收报告提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打分汇总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评审验收检查记录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略)
中医名称一览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
一、科室建设(280分)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科室名称
| 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现场考察。
| 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 10
|
(二)规划、计划及措施
| 1.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中医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2.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 30
|
(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
| 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 现场考察。
| 1.门诊候诊区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2.病房走廊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 30
|
(四)门诊情况
|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未逐年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未明显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0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80%,扣10分。
| 40
|
(五)住院情况
| 1.床位数
①不低于40张,或者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②与“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前期相比,是否有所增加。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在本省市的患者)。
7.护理(考察3个优势病种)
①开展辨证施护;
②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③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每个病种扣5分;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20分;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70%,扣2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加5分★;
7.护理(12分)
①未开展辨证施护,每个病种扣1分;
②未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1分;
③未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 70
|
(六)设备配备
| 1.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2.专科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15分、10分、5分;
2.未配备专科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 25
|
(七)经费投入
|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 查阅相关资料。
| 1.建设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10分;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额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 扣5分,50%以下扣10分;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加10分★。
| 25
|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
| 1.人员结构:
①医师类别结构:中医药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②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30%,二级医院占20%;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30%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以上应占70%以上。
2.学术带头人:
①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②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
③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④确定学术继承人。
3.专科负责人: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
②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③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 1.人员结构:(18分)
①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②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③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10分;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 50
|
二、特色优势(330分)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九)诊疗方案
|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完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6.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
7.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 1.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笔试:三级医院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医院不少于2人。
|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每个病种扣3分;
3.诊疗方案制定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1分;
②理法方药不完整,每个病种扣1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1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1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60分;
③笔试:100分。
6.本科的治疗方法未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扣10分;
7.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10分。
| 240
|
(十)医院中药
制剂
|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3种,重点专病不少于2种。
| 现场考察
|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10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5分。
三级医院大于5种、二级医院大于2种,加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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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临床科研
| 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
1.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应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
2.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
| 查阅相关资料。
| 1.三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缺1项,扣10分;二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
2.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扣10分;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4.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5.获得省(市)、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6.承担省(市)、部级课题,加5分★;
7.获得地、市级科技奖励,加5分★;
8.承担地、市级课题,加5分★。
| 30
|
(十二)创新
| 建设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
2.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 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
|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未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扣30分;未明确采纳酌情扣分;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5分★;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5分★;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加5分★,有特殊疗法治疗室,加5分★。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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