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1、销地市场:市场位于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所经营农产品主要满足本市城乡居民消费需要,且年交易额东部地区在8亿元以上,中部地区在6亿元以上,西部地区在4亿元以上,有完备的交易厅棚、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安全监控、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2、产地市场:市场位于全国性或区域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交通区位条件好,且年交易额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5亿元以上,西部地区1亿元以上。
(1)蔬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蔬菜播种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蔬菜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2)水果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水果种植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水果生产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3)畜禽批发市场:市场辐射范围内年肉类或禽蛋总产量在10万吨以上,市场年交易量占当地畜产品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4)水产品批发市场:市场所在地属于全国重要渔港或海淡水产品主产区,市场辐射范围内年产量在10万吨以上,年交易量占当地水产品生产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其他农产品市场参照上述原则执行。
3、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自建机构的要配有相应的检测人员;抽查检测要列入常规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4、市场具有较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质量追溯制度、自检制度、检测结果公布与报告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制度等,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经营户和农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同时,市场应当配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专门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农资市场:
1、市场营业面积、常年入住市场的农资经营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市场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
2、市场具有较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对进入市场的农资经营户和农资产品实行严格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3、入住市场的农资经营户相对固定,各种证照合法齐全,营业人员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建立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开具并保存完整的进货发票和销货发票,经营行为守法规范。
(三)农产品市场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农资市场正式运营二年以上,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资质量纠纷发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