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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意见
(农经发[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制度建设、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的要求,农业部决定,从2011年起,创建一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优势,集成利用资源要素,完善强化农业产业化功能,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

  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示范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主要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农产品加工物流等园区为载体,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为核心,以龙头企业集群发展为重点,集成集约资源要素,拓展产业链功能,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形成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应明显、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区和产业集聚区。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进入创新提升阶段,迫切需要加快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有利于发挥集群集聚效应,提高优势产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推进农业产业化体制机制创新,由公司带农户模式向公司加合作社及各类服务组织带农户的模式演进,有利于发挥合作社带农惠农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强化龙头企业服务功能,由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有利于发挥龙头企业在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辐射带动能力。

  (二)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是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业体系不健全是制约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龙头企业资本集成优势,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建立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有利于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与科研院所合作联合,与产业技术体系对接融合,对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有利于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开发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水平;强化企业间分工与协作,完善产业链条,联合打造区域品牌,有利于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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