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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序号: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申报评审表

  省(区、市)            

  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填 表 日 期           



  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办公室编制



  说  明

  一、申报者应按户籍所在地申报,因户籍变动(限于跨省、市变动的),迁入现户籍地不足6年的,需在原户籍所在地申报,并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本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毛笔)如实、认真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表内项目申报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照片”一律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六、表中填写所涉及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等内容,需将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同附后上报。
  七、填表具体要求请参阅《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网址:http://art.vidc.info)。
  八、此表需填写一式三份。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贯

 

出生地

 

民族

 

学历

 

所学专业

 

学位

 

工作单位

 

职称

 

政治面目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邮政编码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何时由何地迁入

 

身体健康状况

 

本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地址

 

学 习 简 历

年月至年月

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

毕(结)业

证明人

关系

 

 

 

 

 

 

 

 

 

 

 

 

 

 

 

 

 

 

 

 

 

 

 

 

 

 

 

 

工 作 简 历 

年月至年月

何地何单位

从事何工作

证明人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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