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总局工作部署,围绕全面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狠抓“三深化”、“三推进”,并针对2010年事故特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质量。按照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要求,以提升生产源头质量安全水平为着力点,将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工作融入大质量工作中,努力提升质量水平。加强与标准、计量、认证等工作的结合,形成抓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的合力。严格生产源头监管,加大对鉴定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加强特种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对违规企业惩戒力度。继续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等薄弱环节治理,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责任。
二是保安全。严格使用环节监管,把使用环节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以使用单位分类监管为重点的使用环节监管机制创新。严格重点设备领域监管,按照《
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设备和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的高风险设备作为监管重点,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使用行为和作业人员无证、违章作业行为的依法惩治力度;对存在违法违章使用的单位,一律责令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跟踪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研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并做好举报后查处工作。继续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构考化和实际操作模拟化,严把作业人员准入关,督促并帮助企业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三是促发展。全面推进锅炉节能监管,全面开展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和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工作,严把能效准入关。加强节能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锅炉能效测试人员培训,开展对能效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测试工作,提高测试质量。服务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依托重点工程,研究实施有利于产业振兴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监管措施,促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特种设备产品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安全应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配合城镇化建设,做好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围绕一些地区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完善产业集群区域监管机制和服务措施,建设配套检验检测能力,支持特种设备产业集群发展。服务外贸发展大局,围绕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努力开拓国际合作交流新渠道,加强与重要国家和地区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领域的合作。服务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积极做好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