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批转1996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6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证券期货工作的指导思想。证券市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认真贯彻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积极稳妥地发展股票和债券融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期货市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清理整顿期货市场,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遏制过度投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境外期货交易和外汇按金交易,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持期货市场的稳定。
二、加快立法进度,强化执法工作。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积极配合有关方面,继续做好《证券委》(草案)的修改工作,加快制订单项行政法规。证券委、证监会要认真行使国务院赋予的监管职能,加强对证券、期货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和各证券、期货交易所要进一步健全稽查制度,充实稽查人员,切实加强执法工作。
三、继续搞好对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的授权工作。证监会要继续做好对具备条件的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授予部分监管职能的工作。已经获得授权的,地方监管部门要按照证券期货的法律、法规和证券委、证监会发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按照授权范围,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四、改进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做好新股发行上市工作。对1995年下达的股票发行计划中未发行上市部分,要继续做好发行工作。今后下达新股发行计划,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管理办法,即由国家计委、证券委共同制定股票发行总规模,证监会在确定的总规模内,根据市场情况向各地区、各部门下达发行企业个数,并对企业进行审核。
五、加强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清理证券交易中心。证监会要加强证券交易所的管理,督促其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清算业务和登记公司进行监管,发挥其一线监管作用。要配合人民银行对证券交易中心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