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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加强对投诉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对投诉律师材料的调查工作,做到有人负责,保证此项工作能够正常地开展起来。对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律师,决不能护短包庇、姑息迁就,要一查到底,严肃依法追究责任。
  建立处罚公告和通报制度。要将对违法违纪律师的查处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以及有关当事人,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把律师的违法违纪问题、处罚结果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
  七、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组织的建设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解决目前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党组织。凡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设立党支部,不足三名党员的,要联合建立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要按党章的规定,组织律师中的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搞好发展新党员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律师进一步搞好律师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律师队伍中的党员,要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律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抓律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律师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律师管理机构的同志,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精,作风上要正。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律师管理部门的力量,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坚决调整。要对律师管理干部进行《律师法》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要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要严明组织纪律,对于那些组织观念淡薄、不听招呼、自行其事者,要坚决调离律师管理部门。对于那些违反规定,擅自授予律师资格、发放律师执业证以及包庇、纵容律师违法违纪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在考核、评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和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时,不仅要看其抓律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实绩,而且还要看其抓律师队伍建设的实绩,并作为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整顿法律服务秩序,净化律师执业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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