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收费情况的监督。要与物价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坚决制止律师私自收费、收费不入帐的行为,严厉惩处乱收费、自立名目重复收费的行为。要针对律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逐步建立律师执业活动检查监督机制。要根据《
律师法》的规定,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要通过聘请公、检、法、司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监督员的方法,建立一支较为固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督察队伍,逐步建立起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为主体,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密切配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的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在加强对律师工作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对那些侵犯律师合法权益,干扰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严肃依法追究责任。要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
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活动,评选出一批高标准、高层次、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以典型引路,用形象导向,引导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把律师队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要求:一是素质高。律师事务所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律师队伍,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程序;二是形象好。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服务效率高,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三是管理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并得到落实,运转灵敏,管理科学;四是效益好。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五是设备先进。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手段、通讯设施等硬件比较先进。
司法部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方案,提出各项具体的量化指标。各地也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司法部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使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六、建设健全投诉和处罚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严明执业纪律
完善投诉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信箱,设立专人负责受理投诉。要明确负责受理投诉人员的职责、受理手续、移交投诉材料的时间等,保证投诉渠道的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