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律师队伍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支队伍存在的不足: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执法的惯性,加上这支队伍正处于成长期,缺乏从业经验,执法观念还不适应,面对社会上存在的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抵抗能力差,出现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执业纪律等现象。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律师心有余悸,不敢办、不善办刑事案件,未能自觉抵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的亲属和来自其他各方面的引诱、腐蚀,同时也有少数律师以各种方式拉拢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没有很好地把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结合起来。在办理经济案件和民事案件方面,未能忠实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缺乏社会责任感,敷衍塞责,应付委托人,甚至出现收钱不服务,或者乱收费以及私自收费、收费不入帐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律师管理上,一些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律师事务所名为合伙、合作,实为个人开业,有的搞高分配,分光吃尽,不留积累,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严重干扰了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的发生,一方面由于近年来,律师队伍发展很快,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善、管理不严。对此,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决不能听任其发展蔓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
律师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律师队伍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当前律师队伍建设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
律师法》,整顿律师队伍,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充分调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道德高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具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律师队伍。
律师队伍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建立健全党组织,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以高尚的精神塑造律师;创建高标准、高层次、形象好的文明律师事务所;严格把关,严明纪律,严肃整顿,坚决把律师队伍中政治上不合格、道德败坏的人员清除出去;强化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
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展现律师队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认真贯彻《
律师法》,促进律师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着力开拓业务,着眼长远发展,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为律师队伍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