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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此表由辖区工商所填写留存,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附件5:“消费维权服务站”信息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所进经营主体的名称
经营主体
类型
地址
法人代表
“消费维权
服务站”建
立时间
““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人姓名
联系
电话
辖区工商所联系人
备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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