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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此表由经营者填写并留存。

  附件3:“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类型

受理消费投诉数量(件)

争议金额(元)

双方和解数量(件)

和解率(%)

商场

 

 

 

 

超市

 

 

 

 

  市场

 

 

 

 

  企业

 

 

 

 

  景区

 

 

 

 


  *此表由经营者填写,并于每季度下月10日前填报上季度数据,报送辖区工商所。由辖区工商所汇总并将相关
  信息填入《12315“五进”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

  附件4:“消费维权服务站”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所进经营主体的全称

 

经营主体类型

 

地址

 

法人代表

 

“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时间

 

“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数量(人)

 

“消费维权服务站”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辖区工商所及联系人

工商所名称

 

所长姓名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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