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774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事宜的请示》(渤财发〔2011〕104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20,000,000股股份转让给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220,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0%,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