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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四、活动时间

  在以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为重要节点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在8月8日所在的工作周内(8月8日-12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每天分别组织不同残疾类别人群的“全民健身日”健身活动。

  五、活动内容

  组织残疾人“全民健身日”系列健身展示、指导、交流活动,宣传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健身指导以及体质、健康测试服务。依托各类媒体,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宣传,报道残疾人“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成果。

  六、相关要求

  (一)扩大社会宣传。各地开展的残疾人“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要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相结合,与宣传展示残疾人体育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成就相结合,扩大活动影响,动员社会,吸引和激励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健身。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扩大活动宣传和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本地区组织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宣传积极参加体育健身的先进典型和体育健身活动在促进康复健身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丰富活动内容。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残疾人健身工作实际,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多样、健身需求多样的特点,突出不同残疾类别的组织优势和健身活动特点,确定全民健身日所在工作周每天的活动主体,组织开展体育健身展示、指导、比赛、交流活动。活动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主会场活动与小型多样活动为主相结合,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发挥各级、各类别残疾人体育组织、特殊教育学校(聋人学校、盲人学校、培智学校等)、托养服务机构的组织优势和积极性,结合“全民健身日”活动,突出特点,造出声势。

  (三)重视提供健身指导服务。注重发挥各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的作用,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残疾人科学健身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协调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向残疾人传授体育健身技能,组织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和残疾人体育工作人员向广大残疾人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协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有关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体质监测以及其他科学指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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