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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湖北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湖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594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文[201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朝鲜平壤艺术团一行38人,于2011年5月2日至8月30日到湖北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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