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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举办2011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举办2011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2007]7号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继续实施体育总局、教育部2008年联合颁发的《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规划》,在总结前3年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国家集中培训的报名及培训工作(限东中部19个省、市)。

  (一)培训时间:第一期7月8日至7月17日,第二期7月26日至8月4日。

  (二)培训地点:北京首都体育学院(首育科技交流中心报到)。

  (三)培训人数:两期共500人,每期250人;东中部19个省(区、市)每期各派13-14人,两期共报27人。

  (四)报名时间:

  1、东中部各省、市体育局将2011年参加国家集中培训的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在7月10日前,同时上报至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发展指导处和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中心。

  2、将参加培训教师的纸版2寸彩色照片(每人3张,背后注明姓名),于7月10日前快件寄至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中心(各省市由体育部门集中上报以上名单和照片,不受理个人上报的材料)。

  每期学员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省市体育局批准换报。

  二、西部各省(区、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

  (一)培训时间安排在2011年7月至8月完成。

  (二)今年西部各省(区、市)的培训名额同2010年,即各省(区、市)160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人,建议兵团与新疆自治区合并培训。

  (三)已完成国家级、省(区、市)级传统校体育教师的培训工作的地区,从今年开始,培训对象可扩大到西部各省(区、市)的地、县级体育传统校教师,各省可安排30-50名体育传统校主管校长参加培训(部分课程单独编班开课)。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在今年培训班开班前一周,须将培训班补贴经费按不少于国家补贴额度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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