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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办资字〔2011〕73号)


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为做好2011年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核查任务
  2011年,我局仍将以全国林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全国营造林及各项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实绩和成效进行核查,主要任务包括:
  (一)2010年度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完成面积、作业质量和管理情况的实绩核查。
  (二)2007年度人工造林保存状况,2005年度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成效核查。
  (三)开展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情况核查;按照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依据省级复查结果,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营造林实绩和成效核查。
  二、工作组织和任务分工
  综合核查工作在我局全国营造林综合核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司)组织国家林业局各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各直属院)具体承担。在任务安排上,由各直属院承担本监测区的核查任务,9月底提交核查成果。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综合核查的配合工作,提供核查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做好廉政纪律监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各直属院要认真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准、组织、核查、评价“四统一”的工作原则,统筹协调核查组织工作,确保一次进点、一次完成;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方案和工作规范,加强技术培训、外业调查、内业统计、成果汇审等各环节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核查任务。
  (二)切实提高综合核查宏观服务功能。各直属院要紧紧围绕“双增”目标,积极反映营造林工作成就,强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营造林分析评价,突出综合核查服务大局的功能;要加强遥感等新技术应用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营造林核查方法,提升综合核查信息产出能力。
  (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工作。各直属院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工作十项纪律》等廉政、纪律有关规定,杜绝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各直属院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单位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信息卡反馈制度的执行力,公布各直属院党办、纪检和我局资源司的监督电话,拓宽信息反馈渠道,提高监督实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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