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体系队伍能力建设
1.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建立健全以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规范规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特别是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跟进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大力支持和鼓励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操作手册和明白卡(明白纸)。积极转化和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扎实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官方评议,全面提升我国农业标准国际话语权。
2.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期规划,健全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部省地县四级检测网络“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强化质检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实行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全面规范质检机构管理。
3.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贯通部省地县和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才队伍。
四、重大建设工程与财政支持专项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重大建设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一)重大建设工程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期建设工程。积极改扩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补充完善质检机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新建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补充建设一批部级专业质检中心,全方位建设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强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已建部级专业质检中心、省级综合性质检中心的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能力建设,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形成覆盖我国主要产区、重点农产品、关键危害因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风险预警网络体系。
2.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省地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机构,强化执法监管公益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科学核定编制,创新管理体制。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纳入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工程中,在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基础上,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抽样巡查交通工具、业务用房等基本条件。通过投资建设,实现省地县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职责的机构“办公有场所、执法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服务有能力”,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及时、周到、客观、科学的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