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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质量安全可靠。

  (四)农业标准化扎实开展。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新制定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800多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总数达到4800多项,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探索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503个,规划建设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819个、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1555个、水产健康养殖场500个。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有力推动了农产品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交流日益深化,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持国,已举办4届CCPR会议。我国在国际食品法典等国际标准制定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五)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快速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总量规模持续增加。截至2010年底,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6532个、绿色食品16748个、有机农产品5598个,新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35个。已通过“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30%以上,认证产品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30%以上,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在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日益扩大。

  “十一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为今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十二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农业各行业在产业发展中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面临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同时,“十二五”时期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是工作基础仍显薄弱。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分散,小而散的特点突出,短期内还难以改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加上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农业产业体系和技术体系更多的是围绕增产而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没有相应跟上,质量安全工作相对滞后,尤其是基层监管机构人员、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均有待加强。二是风险隐患客观存在。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违法使用、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禁用药物违法添加等问题在个别地区还比较突出,个别突发性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迫切需要深化治理。三是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内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问题农产品越来越敏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关联度也越来越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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