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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烨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烨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663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金烨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寿人字〔2011〕030号)收悉。经审查,金烨、蒋永宁、陈兆良、孙巾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金烨、蒋永宁担任你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陈兆良担任你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孙巾云担任你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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