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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的通知


  (四)《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难点、体会和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抓紧了解最新情况,认真按要求组织文字材料,做到内容全面,文字简练,情况客观,数据准确。请于2011年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报送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综合处,同时一并填报贯彻落实国发22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便汇总交流。

  联系电话:010-59193309  电子信箱:njhzhc@ agri.gov.cn

  附件:贯彻落实国发22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贯彻落实国发22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省级政府实施意见制定进展情况

已经制定发布

说明发布时间、文号:

正在制定过程中

说明具体处在部门起草、征求意见、提请政府审议等哪个阶段,预计出台时间:

没有制定实施意见的计划

说明原因:

以部门名义制定发布配套规定、办法情况

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核心内容:

省级财政项目及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说明专项资金(是否为新增)名称、金额(新增量)、主要用途: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说明地方农机化机构规格、机构性质变化及工作经费变化等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意见》的其他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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