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敖伦苏木古城保护方案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1〕888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敖伦苏木古城遗址抢救保护方案〉评审的请示》(内文物发〔2010〕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敖伦苏木古城遗址防护栏和设置防风灌木带项目,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水文条件,结合遗址保护需要,进一步完善防风灌木林带设计方案。应科学估算灌木林灌溉的年用水量,合理确定灌木林选种和栽种规模。建议根据当地风向特点确定防风林带布局,扩大南墙和西墙防风林带规模,适当缩减东墙和北墙防风林带规模。
(二)补充灌溉系统铺设对文物影响的评估,结合遗址保护需要,确定泵房的选址和建设规模、建筑样式,不得对遗址本体和景观造成破坏。
二、城墙加固防风化、防洪护坡设计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在全面、详细勘察、测绘的基础上,加强城墙遗址保存现状评估和病害分析,补充拟加固墙体的位置、高度、残损程度等具体资料,进一步细化城墙加固方案。
(二)在现场试验基础上科学论证PS防风化加固技术在该遗址的可行性,研究确定PS材料配比和施工工艺,并补充相关试验数据和具体施工说明。
(三)应联合水利部门根据水文资料和地下水位动态监测数据等技术指标,评估河流对遗址的影响,进一步细化防洪护坡设计方案,补充冲沟洪水量分析、流速、冲刷深度、遗址地质情况等具体数据和说明,并明确具体实施地点和建设规模。
(四)规范文字、图纸。补充地形图、遗址分布平面图、东墙南墙遗址现状图、病害调查记录图、墙体加固设计图等。
(五)应补充详细的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中遗址防护栏和防风灌木带项目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可予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城墙加固防风化、防洪护坡设计方案需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考古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敖伦苏木古城遗址保护规划,并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