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东大湾城址防洪堤建设工程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1〕883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金塔县东大湾城遗址文物保护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甘文局发〔2011〕7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东大湾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建设防洪堤工程项目,建议按照方案一进行防洪工程布置。
二、《东大湾城址防洪堤保护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东大湾城址的价值和现状评估,以及西大湾城防洪大堤的现状说明。在考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防洪堤建设对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补充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二)防洪堤内侧应尽量自然平缓,减少视觉干扰,并采取适当措施,减缓工程对遗址环境风貌的影响。
(三)补充防洪堤抗冻融破坏的具体措施。
(四)在工程实施前,应在工程拟施工区域开展全面的考古、测绘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补充工程中新发现文物的预防保护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文本、图纸。补充遗址保护区划图、西大湾防洪堤坝现状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