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总结大会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1〕927号)
四川、甘肃、陕西、各对口援助省文物局(文化厅):
2011年3月21日,我局印发了《
关于开展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总结大会的预通知》(办保函〔2011〕149号),就召开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总结大会一事做出安排。经研究,现就总结大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6日至7日(5月5日全天报到)。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宾馆(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电话:028-85506666)。
三、与会人员:国家文物局领导;四川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四川、陕西、甘肃及对口援助省(市)文物系统负责人1名、助手1名;四川、陕西、甘肃三省规划范围内51个重灾县(区、市)文物系统负责人1名;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维修保护工程专家组全体专家;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附后)。部分受邀媒体记者。
请各有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通知本省参会人员参会并汇总上报人员回执单。参会人员回执单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传真至四川省文物管理局:028-86120520或028-86641531。
特此通知。
附件:文物系统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及特别贡献奖拟表彰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文物系统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42个)
四川省 成都市文物局
四川省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四川省 成都博物院(成都文物考古研究所)
四川省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
四川省 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 都江堰市文物局
四川省 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
四川省 绵阳市文物管理局
四川省 江油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四川省 广元市文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