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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2011年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

  加强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长城整体保护、分段管理的原则,结合长城认定和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逐一明确各长城段落,特别是调查新发现和地处偏远的长城遗产的保护机构和人员,防止出现无人负责的管理盲区。在队伍建设方面,可以借鉴陕西省在县级设立长城文管所、甘肃省聘请长城保护志愿者等一些好的做法,将设立文管所等专门保护机构和组织动员长城保护群众性组织、长城保护员结合起来,并由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从今年起,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长城保护机构人员和长城保护员的轮训,逐步改善现有队伍的保护理念、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使其具备保护管理世界文化遗产的基本能力。保护机构人员尤其是长城保护员的轮训也是由各省来组织,国家文物局只培训老师。
  (四)坚持规划先行,保护遗产价值
  为实现“十二五”期间编制完成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任务目标,指导和规范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今天下午将召开专题会议,就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讨论,并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草拟了长城保护规划体系编制工作计划和编制要求,作为会议材料印发给大家。此前,部分省市已经启动了省级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为长城保护规划体系的建设做了十分重要的实践探索。希望大家能够利用今天下午的研讨机会,充分交流经验,相互启发,集思广益,就长城保护规划问题基本达成共识。
  在保护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由规划人员、长城资源调查人员和长城管理机构人员共同组成编制团队,利用长城资源调查成果,在准确分析长城保存现状、科学评估其遗产价值的基础上,对长城遗产分级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展示和利用措施,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维护长城的突出普遍价值和真实性、完整性,切实保证规划能在今后的长城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强本体保护,坚持最小干预
  从今年起,各地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有计划地对长城资源调查中发现重大险情的长城段落分批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改善长城本体保护状况,消除重大的安全隐患。抢救性保护工程要以扎实、细致的考古调查和勘察测绘为前提,加强对长城本体的病因病害分析和结构稳定型评估,为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和实施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评估结论,区分轻重缓急,确定近期实施的工程范围和有针对性的保护技术路线,着力解决严重影响长城遗产的结构稳定性等问题。同时,应加强工程组织和管理,实行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实施的效果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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