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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法国BERNARD CONTROLS公司注册登记确认书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法国BERNARD CONTROLS公司注册登记确认书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76号)


法国BERNARDCONTROLS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名称的变更》收悉。经审查,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核级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我局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单位名称由“L.BERNARD S.A.”变更为“BERNARD CONTR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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