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物党字〔2010〕16号)
局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局党组2010年3月18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年3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推进国家文物局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基本要求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央提出的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和部署,充分认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一)把握指导思想。国家文物局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处于全局性的重要地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于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和能力,为文化遗产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坚持求真务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把中央的要求、岗位职责和个人需求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习态度上注重自觉性,在学习内容上注重实际需求,在学习形式上注重多样实效,在学风建设上注重学以致用,在学习管理上注重制度建设。要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中着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郁氛围,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服务事业发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紧密围绕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结合,同推动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同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和单位相结合,同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相结合,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
二、突出学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