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比干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督函〔2011〕859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卫辉市比干庙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局[2010]3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取消布防图中报警预留点。
(二)对碑刻采用防弹玻璃进行实体防护,需注意保持碑刻透气性。
(三)进一步规范图纸,完善线缆敷设图,设备清单需与图纸相一致。
(四)补充视频矩阵、摄像机等系统拟用设备经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
(五)进一步优化系统设计,减少设备冗余,调整方案预算。广播系统、电子巡查系统、UPS不间断电源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适量配置设备,现方案配置过大,需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