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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撰写要求的函

国家粮食局关于规范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撰写要求的函
(司便函检查〔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地反映检查情况,现就各地撰写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提出如下规范要求。

  一、报告结构和内容

  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由正文和附表两部分组成。正文是对检查工作的文字说明,附表包括《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1〕32号)附件5所列各类汇总报表。报告正文内容结构建议如下:

  (一)报告标题

  标题名称统一为:关于××省(区、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全省(区、市)油脂生产及库存基本情况

  1.省内油料生产、购销的基本情况。

  2.检查时点油脂库存的基本情况。重点包括:油脂库存数量、品种、性质及分布情况;纳入检查范围的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数量及其库存数量;纳入摸底调查范围的非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数量及其库存数量;库存管理的基本情况;建立地方储备油脂库存的基本情况等。

  (三)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工作准备情况。重点包括: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检查工作通知精神,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的情况;成立检查工作领导机构的情况,领导机构的组织形式、成员单位;制定和下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组织专业培训的情况,培训的组织方式、时间、范围和人数;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

  2.企业自查情况。重点包括:自查工作起止日期,开展自查的企业数量;对企业自查进行督导的情况,督导工作组织方式、督导工作组数量、督导人员数量;参与企业自查的人数;企业自查的基本结果等。

  3.省级普查情况。重点包括:普查工作的组织方式,普查工作起止时间,普查工作组数量,参加普查的检查人员数量等。

  4.非政策性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摸底调查情况。重点包括:调查工作组织方式和具体安排,组织实施部门,开展时间,纳入调查范围企业数量等。

  5.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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