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粮检〔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切实做好2011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规范粮油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油菜籽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到实处,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1066号),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要求,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2011年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从事小麦和油菜籽收购活动的各类粮油收购主体,包括中央企业、本地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实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的地区,重点检查委托收储库点执行国家粮油收购政策等情况;其他地区按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各类粮油收购主体的收购经营活动。
二、重点检查内容
各地粮食部门要采取抽查、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落实情况
1.委托收储库点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仓房条件是否符合《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预案所规定的条件,库点布局和仓容总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2.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是否公示了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等政策信息;是否配有检化验设备和人员;在收购中是否存在抬级抬价或压级压价收购现象;是否存在给农民打白条或代扣各种收费等行为。
3.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是否为2011年产的新粮;在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及委托收储库点有无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圈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