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为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
二、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三、主要内容
(一)围绕“十二五”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关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做法和成效。
(二)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三)深入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农村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保障民生维护权益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
(四)深入宣传普及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四、总体安排
(一)开展纪念第21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征集评选系列活动。部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评选宣传口号。同时,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评选书画作品。
(二)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6月18日至25日,部和各地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同时,部和各地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