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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11]9号)


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0]72号),我们制定了2011年度试点企业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1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稳妥做好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
  2011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总体略好于去年,但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并将其列入“十二五”规划建议,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审时度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收入分配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央企业转变方式、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清形势,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把落实中央关于收入分配工作的宏观调控要求与发挥企业收入分配自主权结合起来,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与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方向结合起来,把深化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与推动企业完善内部分配制度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认真做好201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2011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原则上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试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0]24号)执行。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健全职工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合理编制 201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三、严格执行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制度
  2011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按照以下原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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