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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


  3.充分发挥农业专业服务组织的作用。要根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需要,依托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培育和发展机耕、机播、机收、机防、机修、农资配送等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利用其贴近农民、方式灵活的优势,为农民提供良种统供、病虫统防、生产资料统一配送、耕种收机械统一作业等服务,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干不了、办不好的事情。

  4.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的作用。要发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的人才和科技优势,鼓励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通过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建设试验示范基地等形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要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农技推广两个体系有效对接。支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通过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专家大院、院(校)县共建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5.加强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要积极探索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模式,以乡镇(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技术支撑,依托村级农技员、植保员、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头人等,建立开放运行的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各地可采取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提供支持。加强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运行机制建设,使其成为连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民的纽带,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的服务点,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点,党的农业农村政策的宣传点。

  四、强化制度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将其作为当前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展,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农业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县级农业部门是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县级农业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本县农技推广工作制度建设,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快工作进度

  2011年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制度建设年,要确保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时间表,分阶段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实行目标倒逼,强化工作督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制度建设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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