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34)劳动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对那些安全生管理松懈,短期行为严重,以致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和领导要追究责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给予相应处罚。
  (35)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认可制度;严格开展对建设工程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察工作,杜绝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36)强化事故监察,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发挥国家事故调查机构的作用。
  (37)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评价、分级监控措施,更新安全监察的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监察的技术含量。
  (38)强化预防性现场监察工作。地(市)、县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监察推行目标管理,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监察活动,加强预防性日常监察,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
  (39)突出对伤亡事故严重和危险、危害程度高的行业、企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监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事故隐患治理。
  (40)强化对尘毒危害作业的监察。重点开展生产性粉尘作业和有毒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监察工作;建立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体系,开展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监察,推广高效防尘技术,降低粉尘危害。
  (41)加强对石棉、水泥、陶瓷、玻璃、铸造、耐火材料、橡胶等粉尘危害重点行业的监察,粉尘危害重点岗位治理的措施有效率达90%以上,矽肺病的发病率明显降低。
  (42)加强对急性中毒大事故和急性中毒死亡事故的预防性监察,对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和设施要加强隐患治理和监控,毒物危害重点岗位的措施有效率达95%以上。积极开发、宣传、推广制鞋业、箱包制造业、玩具制造业以及印刷复膜生产适用的无毒或低毒胶粘剂,鞋用无苯胶粘剂和无苯印刷复膜胶推广使用率达50%以上。严格贯彻“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加强对苯、汞、铅、砷、氯、光气、一氧化碳等56种主要毒物危害作业劳动条件治理工作。
  (4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提高项目审查质量,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机制,项目的安全卫生验收率由80%提高到95%以上。
  (4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完善特种设备监察规定及标准。在企业管理性检测检验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起重机、电梯、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矿山提升设备、防爆设备、安全仪器仪表等监察性检测检验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