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九五”期间
 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劳部发〔1996〕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1993年我部承担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以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加强了与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得到了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各地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八五”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取得很大进展,特别是“八五”后期,全国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有所控制。但是总的来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精神,我部在总结多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和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九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在全国性的安全生产法规出台之前,作为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一个指导性文件。现将《建议》印发你们,谨供你们在规划和部署“九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时参考。你们对《建议》的意见和实施中的问题以及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告知我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九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的建议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引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很大成就,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不配套,已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力;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落后,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相当严重;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不严,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有些单位对事故查处不及时、不严肃,结案率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安全生产监察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制约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安全科学研究和应用水平低。由于上述问题,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此,必须在“九五”期间,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从根本上遏制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建立起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