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外经贸部第一批废止部门规章目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13号)》(发布日期:2001年11月16日 实施日期:2001年11月16日)废止(原因:95年2月中美知识产权协议后, 我部下发《关于执行中美知识产权协议的通知》禁止外商独资软件企业,后下发该文件将其废止,规定软件项目按《目录》办理,建议废止,软件项目按《目录》办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在计算机软件业设立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
(1995年12月22日
〔1995〕外经贸法发第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
为执行1995年2月中美达成的知识产权协议,我部曾下发《关于执行中美知识产权协议的通知》(〔1995〕外经贸法发第194号)。今年6月,国家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标目录》,明确了计算机软件是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因此,我部《关于执行中美知识产权协议的通知》第三条禁止设立外商独资计算机软件企业的规定停止执行。此类事项按《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