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及时跟踪了解工业节能减排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和分析发展趋势,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业节能减排信息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监测系统的主要目的和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和资源,建设面向各地区、相关重点监测样本企业的工业节能减排监测信息系统,应用信息网络技术汇总监测相关数据,服务于国家及各省市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政策拟订、规划编制、标准制定、行业研究、形势分析等相关工作。
建设监测系统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设涵盖全国范围内重点用能、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的监测系统,不断完善和丰富系统各项功能,逐步建立起面向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数据采集和信息监测体系,为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以及循环经济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数据。
二、监测系统的主要功能
监测系统的研发和建设遵循信息平台统一、监测口径一致、功能模块全面、数据填报简洁的原则。主要监测对象是能源消耗量较大和资源利用成效显著的工业企业,由各地工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企业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监测企业名单建议,由我部统筹确定后作为重点监测样本企业。监测内容是重点监测样本企业的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情况,具体监测数据包括样本企业填报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信息。
监测系统主要实现对相关企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数据信息进行及时汇总分析,以监测全国工业节能减排动态状况。监测系统可为各地工业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节能减排监测开放式平台,为相关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供条件。同时,通过进一步增加相应功能模块,监测系统可逐步成为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各地区工业能耗、用水、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等综合信息监测和交流。
监测系统功能模块包括用户权限管理、基础信息收录以及动态信息监测、处理、分析等,可面向不同用户群体,进行功能灵活组合。监测系统报表构成、指标设置、用户层级、报送方式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实现动态扩展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