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秋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女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四、竞赛项目
㈠ 55公斤级(含55公斤)
1. 单人触铃。
2. 单人高度。
3. 双人触铃。
4. 双人高度。
㈡ 55公斤以上级
1. 单人触铃。
2. 单人高度。
3. 双人触铃。
4. 双人高度。
五、竞赛办法
1. 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级别中的2项。
2. 运动员出场顺序抽签排定。
3. 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秋千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1.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
2. 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1. 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 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0: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3人,女运动员3人。
四、竞赛项目
㈠ 团体项目
1. 民族传统弩混合团体。
2. 民族标准弩混合团体。
㈡ 个人项目
1. 民族传统弩。
⑴ 男子立姿
⑵ 男子跪姿
⑶ 女子立姿
⑷ 女子跪姿
2. 民族标准弩。
⑴ 男子立姿
⑵ 男子跪姿
⑶ 女子立姿
⑷ 女子跪姿
五、竞赛办法
㈠ 团体比赛。
1.每队由男、女运动员各2名组成。
2.分资格赛、决赛两个阶段。
3.资格赛:每人立、跪姿各10支箭,以4人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前八名进入决赛;
4.决赛:每人立姿5支箭,以每队资格赛和决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㈡ 个人比赛。
1. 分资格赛、决赛两个阶段。
2. 资格赛:每人立、跪姿各20支箭,依据成绩取前8名进入决赛。
3. 决赛:每人立、跪姿各5支箭,以资格赛和决赛成绩之和排定名次。
㈢ 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射弩竞赛规则》。
㈣ 比赛用弩、箭自备,须符合《射弩竞赛规则》规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裁判
1.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 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报名与报到
1. 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 报到时必须出具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1: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陀螺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