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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通知

  专栏5:社会事业发展重点
  教育。三峡库区迁建学校后扶工程,三峡职业学院扩建,长寿、潼南、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职教中心建设,重庆大学城院校迁建工程,西南石油大学迁建,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建设,成都理工大学扩建,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医疗。两江新区重庆人民医院、儿童医疗、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四川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华西医院扩建,成都温江医学城、成都国家中医临床基地建设,两江新区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中心,西部地区出生缺陷与生殖健康研究基地,西南人口信息中心。
  文化。重庆自然博物馆、抗战遗址博物馆,四川图书馆和成都市文化馆、博物馆迁建,大足石刻保护工程,宋蒙古战场遗址保护工程,重庆广播电视塔新建,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羌族文化生态保护中心。重庆黄桷坪艺术创意产业园,成都国际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出版和影视基地。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重庆奥林匹克体育比赛中心,万盛羽毛球训练基地,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成都、雅安国家山地户外运动基地。

第八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


  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加强生态建设


  建设生态网络构架。依托山体、河流等自然生态空间,构建“一圈四带”区域生态网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保障区。
  --盆周生态圈。包括环四川盆地周边地区。以国家划定的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分区保护与建设。盆地西部和南部山地突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盆地北部低山丘陵地区突出水土保持,盆地东部山地突出生态恢复和石漠化综合治理。
  --长江生态带。主要包括长江上游带状区域。以长江上游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河流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影响区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监测,加大石漠化和陡坡耕地治理力度,加快长江两岸植被恢复和沿江主要城市污染治理,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岷江生态带。包括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地区。加快灾后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加大环境整治、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天然林保护力度,建成重要的生态廊道。
  --沱江生态带。包括沱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沿岸地区。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加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治理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建成重要的生态廊道。
  --嘉陵江生态带。包括嘉陵江干流和涪江、渠江支流沿岸地区。加强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滩涂湿地整治恢复,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建成重要的生态廊道。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制定生态功能修复规划,恢复提升森林、水体、湿地和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长江上游水污染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生态恢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一批国家重大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将岷江、沱江流域纳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监管,加强三峡库区消落区综合治理,加快重庆、成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严格的征占用林地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林地的保护。提高集体林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生态移民试点。加快森林、草原、农地、湿地、城市生态定位监测站(点)建设,在重庆、涪陵、长寿、江津、永川、合川、乐山、雅安、泸州、内江、南充、宜宾、达州、广安等重点地区建设流域监测点。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建设万州三峡库区、绵阳地震灾区地质灾害监测和应急中心。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处置区域生态环境重大事件。
  专栏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缙云山,金佛山,龙溪-虹口,白水河,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画稿溪,马边大风顶,长宁竹海,花萼山,宝兴,王朗,雪宝顶。
  国家地质公园。云阳龙缸,大渡河,兴文石海,射洪硅化木,华蓥山,自贡,江油,安县生物礁,龙门山。
  国家森林公园。铁峰山,桥口坝,金佛山,青龙湖,东山,双桂山,天池山,雪宝山,武陵山,歌乐山,玉龙山,茶山竹海,黑山,黄水,大园洞,南山,观音峡,瓦屋山,都江堰,高山,西岭,七曲山,天台山,福宝,黑竹沟,夹金山,龙苍沟,美女峰,白水河,华蓥山,五峰山,千佛山,二郎山,云湖,铁山,凌云山。
  国家湿地公园。彩云湖,濑溪河,云雾山,迎风湖,皇华岛,湔江,构溪河,大瓦山。

第二节 加快建设污染防治体系


  水污染防治。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在主要河流和重点小流域沿岸城镇合理布局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建设,完善管网配套设施,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化工、食品、酿造、皮革、造纸、电镀、印染等行业的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加强船舶流动源污染防控,清理水域漂浮物。加大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他流域达到Ⅲ类。
  大气污染防治。以酸雨防治为重点,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在酸雨污染重和二氧化硫环境浓度不达标的地区严禁布局燃煤电厂。加强火电、煤炭、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等行业的综合防治,严格控制烟(粉)尘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鼓励使用清洁燃料汽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到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的天数超过300天。
  固体废物防治。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城市、县城建立垃圾处理系统,在人口集中的重点城镇加快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在重庆、万州、长寿、成都、绵阳、南充、内江布局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加强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铬渣、废油、废电池无害化处置力度。加快地震灾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第三节 强化资源节约和管理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9500万亩耕地红线不突破。加大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特别是地震灾毁耕地复垦和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耕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稳定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省级行政辖区内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采取退二进三、旧城改造等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存量资源,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规范开发秩序,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查和处置。制定产业用地标准,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和产出强度。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需求侧管理,加快制定流域和区域水量分配方案,优化配置和合理调度水资源,重点解决渝西、川东、川中地区生活生产用水,科学调配沿江上下游水资源,统筹利用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生产和生态用水。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淘汰落后高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取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用水工业项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及农业节水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节约生活用水。探索建立阶梯用水价格机制,提高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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