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办安全[2011]32号 2011年5月20日)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的深入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的《
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现就电力行业开展2011年(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围绕“安全发展”主旋律,落实电力行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电力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电力供应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活动时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为电力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至19日)为电力应急预案演练周。